| 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我市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取得初步成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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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11-21 16:21 文章来源:漯河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是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商务部建设新型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重要工程。自2005年该工程在我市实施以来,市商务局结合漯河实际,主动摸索,努力创新,扎实工作,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效。国家商务部授予漯河商务局2006年度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先进集体荣誉称号(全国124个单位,河南省6个单位),漯河市利思达商贸有限公司被授予2006年度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优秀试点企业荣誉称号。在今年11月5日召开的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现场会上,郾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示范县(市、区),舞阳县政府也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。
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主要是通过在农村推行连锁经营,统一采购、统一配送,构建以城区店为龙头、以乡镇店为骨干、以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,满足农民消费需求,改善农村消费环境,使农民不出村,就可以买到货真价实、安全放心的商品,免受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。为确保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质量,在去年实践的基础上,今年我们明确提出要严把“四关”:
一是严把试点企业进门关。企业是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的主体,是保证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的关键,选好试点企业至关重要。因此,在试点企业的选择上,我们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具体做法是,市商务局在《漯河日报》上发布关于公开征招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企业的公告。有意参与的企业向市、县区商务局报名,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,市、县区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、诚信、实力等情况,并到企业实地考察后,确定入选企业名单。我们之所以这样做,就是使既有一定实力又愿意进入农村市场的优秀企业取得资格,把根本不具备建立连锁网络条件的企业挡在门外。
二是严把农家店硬件建设关。在实施过程中,我们在严格执行商务部《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》和《农资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》的基础上,制定下发了《漯河市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家店建设标准》,该标准进一步细化和提高了农家店的建设标准。今年我市新建的农家店,不论是店面面积、商品品种,还是商品配送率都高于商务部标准。同时对新建农家店还统一了连锁标示、配备了POS系统。
三是严把农家店软件建设关。严格实行农家店商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,生活必需品配送率要达到80%以上,食品配送率力争达到100%,把好了农家店商品流通渠道的进口和出口。严格农家店经营者持证上岗制度。店主及其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,并做到持证上岗。统一农家店商品质量承诺和服务承诺,向顾客公布举报电话,并由市、县区商务局进行监督。
四是严把农家店验收关。在农家店验收过程中,一是严格验收标准。坚持宁缺勿滥,不能砸了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牌子的原则,决不降低标准验收,确保了高标准建店要求的落实;二是坚持逐店验收。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,对各试点企业申报验收的农家店进行逐一验收,决不漏验一个,确保了每个农家店的建设和验收质量。
2005年临颍县被商务部批准为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县,2006年舞阳县和郾城区被商务部批准为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县区,今年被市委、市政府列为承诺要办好的十六件实事之一,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在我市的所有县区全面铺开。漯河市利思达商贸有限公司、舞阳百佳商贸有限公司、临颍县利民超市有限公司被商务部批准为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日用品实施企业,漯河市泰丰商贸有限公司、临颍县供销社汇仁粮油物资有限公司被商务部批准为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资实施企业。截止2006年底,我市共验收新建、改建标准化“农家店”392家(其中日用品农家店334家,农资农家店58家),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共新建和改造“农家店”182家。2006年10月,全省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质量现场会在我市召开,会议对我市的经验做法予以了推广。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已经成为一项农民得实惠、企业得市场、政府得民心、社会得和谐的“民心工程”。
在下一步的工作中,市商务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为今后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的工作重点:
(一)突出抓好农家店配送体系建设。商品配送体系建设是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成败的关键,市商务局高度重视,鼓励承办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和理念,加强信息化体系建设,建立供应链管理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,进而高标准完成商务配送体系,确保商品配送质量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统一采购、配送率达到80%以上,农资农家店统一采购、配送率达到95%以上。鼓励承办企业在乡镇所在地以直营方式投资建设 “店配合一”农家店,发挥对村级店的辐射带动作用。
(二)突出抓好‘农家店”建设质量。“农家店”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商务部颁布的《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》和《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》,重点把好“农家店”加盟关,“农家店”,硬件、软件建设标准关,“农家店”建设验收关。实现“农家店”建设做到“六统一”,即统一门头标识、统一采购货物、统一连锁配送、统一经营管理、统一明码价格、统一服务规范。
(三)突出抓好“农家店”功能完善。随着农民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,完善“农家店”功能已是当务之急。要根据农民的需求,积极组织物美价廉、适销对路的商品充实“农家店”。要打破各行业、部门垄断和封锁,扩大承办企业“农家店”经营品种和范围。要利用“农家店”的配送体系这一现代流通网络,实行商品双向流通,把组织工业品下乡与农副产品进城结合起来,解决农民“卖难”问题。不断探索以具备一定条件的农家店为载体,建立集日用生活品销售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、农副产品收购以及文化、科教、中介代理于一体的综合农家大院。 |